
看到“普通”和“特殊”,很容易把它们理解成基础版与加强版。但在我国化妆品管理中,这两个名称区分的是产品适用的管理类别,不是效果评分。普通化妆品并不意味着只能做简单护理,特殊化妆品也不意味着每一项作用都更强。珠海水信在与品牌讨论产品开发方向时,产品要解决什么问题、准备宣称什么功效,与适用哪类管理要求,需要放在一起考虑。
《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》明确,化妆品按照风险程度实行分类管理。其中,用于染发、烫发、祛斑美白、防晒、防脱发,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,其他属于普通化妆品。这里的分类有明确范围,并不是把所有产品测试一遍,再按效果强弱划线。“新功效”也不是品牌给已有作用换一个新名字。
用防晒乳和保湿面霜比较,更容易理解。防晒乳因其防晒用途进入特殊化妆品管理范围;一款只宣称保湿等普通功效的面霜,并不会因为售价更高、使用了热门原料,或者保湿表现突出,就自动变成特殊化妆品。反过来,防晒乳具有特殊化妆品身份,也不能据此推断它比这款面霜更保湿、更清爽,或者更适合每个人的皮肤。这些是不同的评价问题,需要分别看产品表现与相应依据。
两类产品的实际管理程序也有区别。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,普通化妆品实行备案管理。注册涉及监管部门按规定审查并决定是否同意申请;备案则由备案人按要求提交表明产品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资料,供监管部门存档备查。程序不同,不代表普通化妆品可以免除质量安全责任,也不能把完成备案理解为监管部门替产品作了效果推荐。
普通化妆品同样需要对功效宣称负责。保湿、抗皱等表述,应有与宣称相匹配的科学依据,不能因为属于普通类别就随意宣传。特殊化妆品也只能在相应依据支持的范围内介绍产品,注册身份不会自动证明额外的护理作用,更不会使产品获得治疗疾病的身份。
因此,判断一款产品时,可以把两个问题分开看:它是什么类别,决定应遵循哪套管理要求;它对某项需求表现如何,则要看具体配方、适用条件、使用方式和功效依据。品牌开发产品也应先明确实际用途与宣称,再确定适用分类和资料要求,而不是先选一个听起来更高级的身份,再为它补上卖点。
